在移民申请的漫长过程中,家庭状况的变化可能随时发生。无论是婚姻的建立与解除、新生命的诞生,还是申请人的不幸离世,这些都可能对绿卡申请流程带来显著影响。今天,澳臻移民从多个实际场景出发,详细解析家庭变化对绿卡申请的潜在影响,并给出对应的解决办法。
一、EB-5投资移民中的婚姻变化
1、独身申请者结婚
如果主申请人在面试或I-485获批之前结婚,可以通过向国家签证中心(NVC)、领事馆或美国移民局(USCIS)增加配偶信息,使配偶成为附属申请人,与主申请人一同或稍后参与面试。尽早更新婚姻状况不仅有助于避免申请延误,还能确保家庭利益最大化。
如果是在获得临时绿卡后结婚,配偶可通过F2A类别申请绿卡。这种情况下,表B(允许提交申请但需等待排期)通常较表A(需要排期当前后才能提交申请)处理更快,且申请人能获得工作许可。
2、附属申请人(子女)婚姻状态的特殊要求
作为附属申请人的子女需保持未婚状态,直至获得绿卡。如果子女在此期间结婚,其附属申请资格可能会被取消。
3、已婚申请者离婚的处理方式
若离婚发生在面试通知之前,主申请人需向NVC或领事馆提交更新申请,以移除前配偶的信息。如果主申请人再婚,也应尽快补充新配偶的资料。
如果离婚发生在临时绿卡获批之后,配偶仍可与主申请人共同申请I-829解除条件,即使双方已无合作意愿。但需注意,独立申请会产生额外的法律及申请费用。
二、EB-1A与EB-2 NIW申请中的婚姻变化
1、在I-140提交之前
如果此阶段结婚,申请表中需填写配偶信息,以便同步申请绿卡;若离婚,则无需填写配偶信息,可直接以未婚身份提交。
2、进入NVC阶段
如果结婚,需在领事电子申请中心(CEAC)系统中更新配偶信息,并按指引提交相关文件及缴费;如果离婚,需提交离婚证公证以撤销配偶的申请。
3、面试环节的注意事项
在面试前结婚,可直接联系领事馆添加配偶信息;如果是离婚,面试时需携带相关证明文件以说明情况。
三、子女身份的变化:新生儿与继子女的加入
1、在面试或I-485批准之前
如家庭有新生儿或继子女,需及时向NVC、领事馆或移民局报告,并提交出生证明、DS-260表格等必要文件。如果计划加入继子女,需确保婚姻发生在继子女18岁之前,以符合申请条件。
2、在抵达美国或I-485获批之后
新生儿可通过F2A类别申请绿卡,为避免“跑卡”流程(频繁回到母国申请身份),建议提前提交申请并确保家庭经济能力达标。如果孩子在美国境内出生,根据美国法律将自动获得公民身份。
四、儿童身份保护法案(CSPA):避免年龄限制的工具
CSPA提供了一种“年龄锁定”机制,当提交I-485时,子女的年龄将依据表B的标准被冻结,从而避免因超过年龄限制而失去资格。申请人应及时递交I-485,确保最大化利用这一条款。
五、备选策略
对于年龄超标的子女,可以考虑以下方式:
子女作为主申请人申请EB-5投资移民。
通过F2A亲属团聚类别重新申请绿卡。
尽管这些路径可能时间更长、成本更高,但它们可以有效解决因年龄问题导致的资格丧失。
六、主申请人去世:人道主义条款下的补救措施
1、主申请人获得临时绿卡后去世
此种情况下,其配偶与子女仍然可以申请永久绿卡(I-829),并按原计划解除条件。
2、主申请人获得临时绿卡前去世
受益人需向移民局证明美国是其主要居住地,且不会成为公共负担。这通常需提交Request for Relief申请,附加工作证明、房产信息等文件。此外,还需要寻找替代担保人(如亲属),并提交符合资格要求的I-864经济担保书。
在绿卡申请过程中,家庭状况的变化不可避免,但及时更新信息、灵活运用相关政策能将影响降到最低。无论是婚姻变动、新生命的加入,还是应对主申请人离世,每个环节都需格外注意法律要求与时间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