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联邦移民部长麦家廉(John McCallum)3月中旬宣布修改公民法,删除前保守党政府订立的C24法案的部分内容,当中包括加拿大移民必须显示他们长居加拿大的意图,否则可褫夺他们的加拿大公民资格。有关内容被删除后,意味着加拿大移民不必再担心因经常在原居住地停留,而失去加拿大公民身分。
有部分移民加拿大的人士会在取得加拿大公民身份后,出于各种原因而返回国内居住。据估计,目前约有30万名加拿大公民回流香港,加拿大前政府订立的C24法案令这些公民寝食难安,因为他们都担心若要返回加拿大定居,其公民身份可能不保。此次加拿大自由党做出调整,有评论认为更符合加拿大人权宪章的原则。
根据加拿大人权宪章,所有人都有迁徙的权利。麦家廉表示,所有加拿大人,不管是在加拿大出生,抑或是加拿大移民,都应享有平等权利。
2014年加拿大保守党政府推出的C24法案,对加拿大移民法案作出多项修改,包括延长申请入籍的移民定居加拿大的时间;缩短移民豁免语言测试的年龄界限;疑为恐怖分子的加人可被褫夺公民身分;移民必须显示长期居住在加国的意图等。
其中,加拿大移民必须显示长期居住在加拿大的意愿这一点备受争议。因为就以加拿大魁省投资移民计划为例,须在加拿大投资百万元的申请人虽然在提出申请时,必须说明有长期居住在魁省的意愿,但事实上,通过该项目移民加拿大的人士中,有近90%最后都迁徙到加拿大其他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