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5投资移民作为高净值申请人主要选择的移民方式之一,相较于低成本的雇主担保EB-3移民而言,需要等待的移民排期时间更短,获得绿卡的速度更快。申请人从开始申请到最终拿到永久绿卡,通常只需要3年半到4年时间。尽管投资移民比其他美国移民项目的周期要来的短,但是过程中仍然有不少诉讼纠纷及冲突的发生导致申请流程无法走到最后,造成失败的移民结果。
一、美国EB-5投资移民的申请流程
美国EB-5投资移民是美国政府为了吸引外资,创造就业机会,刺激经济增长而通过的移民项目。旨在鼓励海外申请人通过在美国境内投资100万美金创办新企业,抑或在高失业率或人口稀少的偏远乡村等目标就业区投资50万美金的方式获得美国绿卡即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
澳臻移民介绍,美国EB-5投资移民正确的三大主要申请流程:
递交I-526表格
I-526表格是申请人向移民局递交的临时绿卡申请表格,是美国投资移民申请流程中的第一步。申请人在这一步中,不仅需要递交I-526表格,还需要提交投资资金来源的证明和项目方的资料,包括商业计划、相关批文、预计创造就业的经济报告等。
递交I-485表格
通过了I-526申请后,申请人就可以向移民局递交调整身份的I-485表格,申请“条件绿卡”,即临时绿卡。一旦获批,申请人其配偶和子女就能获得1年9个月的有条件临时绿卡,登陆美国并享有永久绿卡具有的大部分权益。
递交I-829表格
I-829申请是申请人向移民局递交的临时绿卡换成永久绿卡的申请表格,是美国投资移民申请流程中的最后一步。申请人需要在临时绿卡过期前的90天内,向移民局递交I-829申请表格。一般来说,申请人在投资移民流程中保持资金投入在公司里,并且创造了至少10个全职工作岗位,那么基本就可以确保全家能够拿到无条件绿卡,获得永久居留权。
二、导致美国EB-5投资移民失败的陷阱
美国EB-5投资移民政策早在1990年就已推出,施行至今,理应具备完善严苛的审核标准。然而,时至今日,依然有连续不断的诉讼纠纷及冲突,甚至涉嫌欺诈发生。为此,美国移民局将投资移民政策改革提上议程,但仅仅是提上,真正的改革一直处于延期中。所以,对于海外申请人来说,了解投资移民的陷阱,机智避坑才是重中之重。
1990年修正的美国投资移民法案明文规定,不允许以任何债券形式进行EB-5投资移民,包括企业债券、各类政府债券和国债。因而申请人容易被项目方采用间接发行债券立项的方式蒙混过关。
不少项目方通过声称第一期、第二期投资人已招满,现招第三期的方式做幌子,把总投资额虚增扩大,资金却不到位。用虚高的总投资额计算就业职位,造成高就业数的错觉,在移民局审核I-829表格时被发现,导致移民失败。
很多项目宣称各大机构资金已经到位,在宣传图片上展示项目动工的图片。看似该投资项目已大动工只等申请人的资金投入,实际上暗含很大的欺骗性。其实,项目动工是营造出的假象,美国正规的建造业只有资金全部到位才会动工。
所以澳臻移民建议申请人在选择投资移民美国之前,做好彻底的了解,登陆移民局网站查询,另外,在签署移民投资协议前,找专业的法律顾问,对移民律师提供的投资移民文件进行审核及法律风险分析,避免掉进移民失败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