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移民政策尽最大可能保障每一位移民者的权益,因此也鼓励移民者在申请的时候附带上家属,诸如澳洲雇主担保186、187移民政策、澳洲技术移民189、190、489政策和澳洲投资移民188、888政策等等都是,一人申请,配偶和子女共同移民的政策。但是,很多人对于申请移民时可以附带家属的条件并不是很清楚,有些材料准备上的不充分更是可能导致申请签证时出现问题,或是影响签证审理速度。那么,澳大利亚移民政策对副申请人有哪些要求?
一、澳大利亚移民政策:配偶作副申请人的要求
澳大利亚移民主申请人和其作为副申请人的配偶可以是已婚关系或者是同居关系,同居关系的配偶可以是同性或异性配偶。申请时需要提供可以证实配偶关系的证明,包括:
配偶关系是真实并且具有持续性的;
递交申请时,配偶必须满18岁;
申请人及其配偶不可以有血缘关系,也不可以有任何附属亲属关系;
申请人及其配偶承诺共同生活,并且;
处于一起生活,或非永久性分开生活的状态。
澳臻移民提醒,已经结婚的配偶需要提供澳洲移民局认可的结婚文件,同居的配偶需要提供同居至少6个月或是12个月的证明(有关同居时长的要求根据不同的签证类型有所不同)。
二、澳大利亚移民政策:子女作副申请人的要求
可以作为副申请人共同移民澳大利亚的子女,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
澳臻移民补充,申请人要证明子女关系,需要提供每一位孩子的出生证明或者是领养证明。无论是现有婚姻关系中,还是先前婚姻关系中的继子(女)也是可以作为副申请人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个别签证会要求处于同居关系中的子女不可以作为副申请人。
三、澳大利亚移民政策:新生儿作副申请人的要求
如果在申请已经递交上去,但是签证还没有批下来的时候,申请者家中有新的孩子出生,需要第一时间通知澳洲移民局。申请人需要填写122表格,将出生证明的认证副本附在表格上,并且把材料寄到处理签证申请的办公室。
四、澳大利亚移民政策:其他家庭成员作副申请人的要求
澳洲移民政策中对其他家庭成员的定义,包括:父母、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姨姨、叔叔、侄子,侄女或是相应的继父母,继子女等亲属关系。
如果想要把这些亲属附加在申请中,需要证明他们和申请者的关系,并且他们的基本生活是依赖申请者的,还需要提供他们是否结婚、离异,或处于和他人的同居关系中的证明,包括:
他们没有结婚或处于同居关系;
他们和申请者居住在一起;
他们全部或绝大部分依赖申请者提供基本生活的资金支持(用于购买食物,衣服和住处);
申请者是他们所有亲戚中依赖最多的人;
在递交申请前的12个月中,他们一直依赖申请者提供基本生活。
申请人要证明这些亲属关系,需要提供公证过的出生证明,以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证明这些亲属和申请者居住在一起;材料证明这些亲属在最近的12个月中是依赖申请者提供给他们基本生活所需物资的。此外,移民局认为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并不足以证明附加申请人和申请者之间的亲属关系的时候,他们有权要求申请者和附加申请人提供DNA测试。
总结而言,虽然澳洲移民政策保障申请人携带家庭成员一起移民澳洲的权益,但是对于家庭成员的要求还是仔细繁多的,确定要携带家人一起申请移民的时候,最好咨询专业的移民中介,申请材料一定要准确充分。澳臻移民提醒,以上内容是澳洲内政部给出的附带家属申请移民条件的总体要求,个别签证对于附带家属有具体要求,需要根据相应签证要求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