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7日,美国国土安全部(DHS)正式公布了EB-6外国创业者留美许可项目的相关规定。这个法案目的是要给予符合要求的企业家们在美国自由开展创业的留美权。12月14日,美国移民局(USCIS)发布通知,宣布国土安全部开始执行“国际企业家规则”(IER),即EB-6外国创业者留美许可项目。因此,外国企业家来美乃至留学生留美有了新的出路。然而,这个项目不同于美国移民项目,可能不会持续很长时间。
一、美国EB-6创业者留美许可
根据美国移民局的最新通知,12月1日华盛顿特区联邦法院进行了一项判决,要求政府恢复执行“国际企业家规则”。因此,即日起美国移民局将接受EB-6创业者留美许可的申请。美国EB-6项目不是签证(visa)而是留美许可(parole),给予被批准者最多5年的居留期限,留美期间创业者可以根据其他美国移民类别申请永久居留。EB-6有助于在如今H-1B名额紧俏的情况下提供来美或留美的另一种方式。
“国际企业家规则”是前任总统奥巴马时期的美国移民局在2017年1月发布的政策,移民局推出这一创业签证计划时距离奥巴马的任期结束只有几天。这一计划推出时规定今年7月17日正式施行。然而,现任总统特朗普上任不久就签署了题为“改善边境安全及移民执行”的行政令,其中有考虑废除“企业家规则”的内容。于是7月11日,在计划生效前夕,国家安全部发布了延期执行的通知,将执行日期推迟到2018年的3月14日。随后,有组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美国移民局撤销这一延迟规定。12月1日,该诉讼取得胜利。澳臻移民提醒,在美国移民局14日宣布恢复接收EB-6创业者留美许可申请的同时,其通知中也表示国土安全部正在起草新的相关规定,最终经过听证会等程序,还是会取消这一项目;而且,新规定的起草已经进入最后阶段。这意味着EB-6创业者留美许可项目虽然恢复申请,但可能持续时间不会很长。
二、美国EB-6项目政策及申请条件
美国国土安全部出台的EB-6创业者留美许可,只是给符合要求的企业家们在美国自由开展创业的留美权。法规的目的是促进鼓励创业,创新和美国本土就业。满足条件的创业者,可以获得最长30个月的合法留美身份,若符合规定,可再申请额外续延30个月,即最长可在美国停留五年。每家创业公司获得该许可的创业家不得超过三人,持有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另行申请美国移民签证(www.liveinau.com/america.aspx)。澳臻移民介绍,美国EB-6创业者留美许可的申请条件:
1. 企业在递交申请或者是在获得合格投资人/政府投资的过去五年内设立,企业是持续发展以及创造就业的“潜力股”;
2. 申请人在企业中担任重要管理角色:申请人拥有该企业至少10%的股份,申请人自身的知识和经验能够很好地帮助企业发展。申请人不能只是企业投资人;
3. 企业获得美国合格投资或政府支持来证明企业将为美国带来显着公共利益,这一点可通过以下三点证明:
(1)初创企业获得了由美国合格投资方至少25万美金的投资。投资方可以使机构或个人,需证明投资方拥有成功投资先例,且不能与申请人的直系亲属相关联;
(2)初创企业获得联邦、州或地方政府授予的表彰其促进经济增长,研究发展或创造就业相关的的至少10万美金的资金奖励或支持;
(3)即使申请人只是部分满足了以上两点的要求,申请人也可提供其它支持材料来证明其初创企业的巨大发展潜力,以及将为美国带来的在创新、经济、就业等方面的显著利益。
目前,美国移民各种绿卡申请路径,都对中国出生者排起了长队。很多人发现自己提出申请以后,距离美国还是如此遥远,自己的孩子还需要好几年才能登陆美国,享受读书等福利。澳臻移民介绍,美国EB-6创业者留美许可还允许申请人的配偶和孩子申请旅行证在美国陪伴申请人。但是,申请人在留美期间,只能供职于他任职的这家初创企业,而配偶可以申请工卡在美国工作。因此对于高净值的家庭来说,可以申请EB-6进入美国,慢慢等待自己的绿卡申请被批准。在这个等待的时间里,可以自由进出(学生签证是不行的),可以工作(学生签证是不行的)。